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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销售药品

2021-01-13 08:44 来源:南方都市报

  国家医保局一则“零售药店可凭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的消息,给资本市场上的药店股带来利好。

  1月12日,记者注意到,A股中药店股受利好影响股价大涨。截止午间13:36分,大参林、益丰药房和健之佳涨停封板,一心堂和老百姓分别涨7.05%和8.45%。

  记者留意到,药店股大涨主要与国家医保局11日发布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国家医保局方面明确,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

  不过,国家医保局方面也明确,处方流转与网售处方药并不能等同。目前办法中规范的是符合规定的处方可以流转到实体药店取药或由实体药店配送的模式,而网售处方药的有关政策则需要有关主管部门研究明确。

  据记者了解,实际上国家医保局上述规定,实质上更多是支持医疗机构电子处方外流。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国内处方药外流市场有望冲击4000亿元规模,对零售药店业绩产生明确的增幅,因此资金大幅涌入具体药店股,也是表达看好的态度。

  业界认为,随着处方外流加速,医药分开的局面逐步形成,医药零售行业将迎来千亿级别的增量市场,零售药店有望成为主要的承接方。另外对于药企端,带量采购后流标弃标品种将加大布局零售药店市场。

  南都记者 贝贝

编辑:黄绮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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